國債期貨即將上市,昨天,證監(jiān)會發(fā)布公募基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的指引,對基金投資國債期貨的投資策略、參與程序、比例限制、信息披露、風險管理、內(nèi)控制度等提出了具體要求。根據(jù)指引,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chǎn)凈值的1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券總市值的30%。
業(yè)內(nèi)人士介紹,國債期貨是重要的基礎金融衍生品和風險管理工具,公募基金參與國債期貨很有必要。主要原因一是目前基金持有的國債規(guī)模超過1000億元,有著較大的避險需求;二是參與國債期貨有助于基金提高投資效率,完善風險管理水平。
“公募基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在投資策略上應以套期保值為主,嚴格限制投機!敝敢,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債券基金(短期理財債券基金除外),可以參與國債期貨交易,貨幣市場基金、短期理財債券基金不得參與國債期貨交易。
今后,除特殊品種外,開放式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和股指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chǎn)凈值的95%。
此外,封閉式基金、開放式指數(shù)基金(不含增強型)、交易型開放式指數(shù)基金(ETF)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和股指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chǎn)凈值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