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健身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健身房也如雨后春筍般涌現。然而,健身會員辦卡貓膩多、不買私教不被待見、卷錢跑路等現象讓不少消費者心存顧忌。本期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為廣大網友詳細解答健身行業(yè)的常見問題。
Q1:我國健身行業(yè)現狀如何?
A1:據公開資料顯示,我國健身房數量從2010年近3300家增至2017年的5000多家,預計2018年我國健身房數量將達到5800多家,會員人數有望突破1000萬人。
然而,繁榮的健身市場背后也存在一些亂象,特別是各地不時出現的健身房卷錢跑路現象,讓不少消費者對健身行業(yè)心灰意冷。盡管《全民健身條例》出臺了9年,但一直沒有配套實施細則推出,對于健身活動站點和體育俱樂部,《條例》只是作了原則性規(guī)定。迄今為止,全國僅北京市體育局在10多年前發(fā)布過《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規(guī)范》(試行),其他地方健身房管理基本處于無法可依狀態(tài)。
Q2:健身教練是否需要持證上崗?
A2:對于健身教練,《全民健身條例》將其歸類于社會體育指導人員,分“不以收取報酬為目的”和“以健身指導為職業(yè)”兩種。前者實行技術等級制度,后者實行職業(yè)資格證書制度。2017年9月1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國家職業(yè)資格目錄》明確“社會體育指導員”中,只有從事游泳、滑雪、潛水、攀巖4個高危項目工種納入強制持證上崗的準入類;另外的社會體育指導員包括健身教練、健美操、體育舞蹈、馬術、跆拳道等在內的43個工種,納入非強制持證上崗的國家職業(yè)資格評價類類別。
此外,由于目前“辦會員卡+私教課”仍是健身房收入的主要來源。作為售課主力,教練的業(yè)績直接決定著他們的收入,因此出現了不少教練變身為“售課者”的現象。
Q3:健身房倒閉后消費者該如何維權?
A3:目前,健身房越開越多,但生存率都不高,倒閉的原因有二:一是健身房初期投入很大,如果資金準備不充分,容易出現資金鏈斷裂;二是惡性競爭,如果幾家健身房距離很近又沒有足夠的差異化優(yōu)勢,為了招徠顧客只能打價格戰(zhàn),最終結果是擾亂市場。
專業(yè)律師表示,健身房老板跑路,如果老板名下有可執(zhí)行財產,按照規(guī)定需經過法院拍賣統(tǒng)一給消費者提供補償。但從過往案例來看,消費者很難通過民事訴訟方式獲得賠償,因為訴訟成本遠遠高于消費者損失的預付款,最終只能不了了之。因此,消費者在辦理預付卡前要再三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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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