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編者按:日前,中智經濟技術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智股份”)披露招股說明書稱,公司擬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李劍、胡征源。
中智股份主營業(yè)務為人力資源服務業(yè)務,主要包含人事管理、人才派遣、業(yè)務外包、薪酬財稅、健康福利、招聘及靈活用工、管理咨詢和其他人力資源業(yè)務。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中智集團直接持有公司120,000萬股股份,占公司本次發(fā)行前總股本的90.93%,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2020年、2021年,中智股份營業(yè)收入增速分別為0.63%、3.06%;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增速分別為0.95%、-4.57%。招股說明書顯示,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中智股份營業(yè)收入分別為1,498,958.38萬元、1,508,371.30萬元、1,554,599.46萬元、866,324.11萬元;凈利潤分別為88,087.20萬元、90,524.21萬元、86,074.70萬元、52,557.68萬元;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87,170.42萬元、88,001.73萬元、83,979.33萬元、50,487.23萬元。
中智股份此次擬公開發(fā)行A股股份數量不超過43,988.8624萬股,且占本次發(fā)行后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發(fā)行全部為新股發(fā)行,不涉及公司股東公開發(fā)售股份。公司擬募集資金374,188.41萬元,其中,181,520.71萬元用于中智人力資源研發(fā)運營中心(上海)購建項目、49,750.20萬元用于信息系統(tǒng)升級與數字化轉型項目、62,917.50萬元用于營銷及運營服務體系升級項目、80,000.00萬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本次“中智人力資源研發(fā)運營中心(上海)購建項目”計劃募集資金總量為181,520.71萬元,主要用于房產購置及裝修、機房托管及網絡帶寬投資、軟硬件設備投資以及技術開發(fā)人員費用。其中,辦公場所購置投資金額146,199.70萬元。
中智股份三年合計分紅35.37億元。中智股份披露了報告期內利潤分配情況。2019年、2020年、2021年,中智股份分別向股東分配利潤341,622,119.26元、2,221,270,382.12元、974,436,300.77元。
2021年凈利下滑
2023年1月13日,中智股份在證監(jiān)會網站預披露招股說明書。
2020年、2021年,中智股份營業(yè)收入增速分別為0.63%、3.06%;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增速分別為0.95%、-4.57%。招股說明書顯示,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中智股份營業(yè)收入分別為1,498,958.38萬元、1,508,371.30萬元、1,554,599.46萬元、866,324.11萬元;凈利潤分別為88,087.20萬元、90,524.21萬元、86,074.70萬元、52,557.68萬元;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87,170.42萬元、88,001.73萬元、83,979.33萬元、50,487.23萬元。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中智股份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73,400.33萬元、47,585.69萬元、113,554.15萬元、-64,611.18萬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1,594,895.80萬元、1,653,496.87萬元、1,691,285.94萬元、906,164.67萬元。
IPO擬募資37億 其中18億用于購建項目
中智股份此次擬募集資金374,188.41萬元,其中,181,520.71萬元用于中智人力資源研發(fā)運營中心(上海)購建項目、49,750.20萬元用于信息系統(tǒng)升級與數字化轉型項目、62,917.50萬元用于營銷及運營服務體系升級項目、80,000.00萬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中智股份在在招股說明書中指出,本次“中智人力資源研發(fā)運營中心(上海)購建項目”擬投資181,520.71萬元,將通過購置辦公場所在上海建設總部基地,整體提升公司在上海地區(qū)一體化管理水平。同時在總部大樓設立研發(fā)中心,通過配置先進研發(fā)軟硬件工具,改善研發(fā)環(huán)境,引進和培養(yǎng)創(chuàng)新技術人才,持續(xù)開展新技術的集成創(chuàng)新和場景應用,并從IT基礎服務架構建設、大數據平臺建設、人工智能平臺建設三個研發(fā)方面,全面提升公司核心技術實力。
該項目計劃募集資金總量為181,520.71萬元,主要用于房產購置及裝修、機房托管及網絡帶寬投資、軟硬件設備投資以及技術開發(fā)人員費用。其中,辦公場所購置投資金額146,199.70萬元。
三年分紅35.37億元
中智股份披露了報告期內利潤分配情況。
2019年7月22日,中智集團下達《關于上繳2018年度國有資本收益的通知》(智發(fā)財(2019)291號),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中智股份應以歸屬于2018年度母公司凈利潤扣除10%法定公積金和權益法核算產生的集團內投資收益后的余額為基數,按照35%的比例承擔公司應繳國有(法人)資本收益。中智股份2019年向股東分配利潤341,622,119.26元。
2020年7月31日,中智集團下達《關于上繳歷年未分配利潤的通知》(智發(fā)財(2020)152號),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中智股份應以2019年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中未分配利潤為基數上繳資金。中智股份2020年向股東分配利潤2,221,270,382.12元。
2021年8月27日,中智集團下達《關于分配利潤的通知》(智發(fā)財(2021)198號),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中智股份應將2021年7月31日之前形成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及過渡期應付股利全部上繳。中智股份2021年向股東分配利潤974,436,300.77元。
經計算,中智股份三年合計分紅35.37億元。
此外,中智股份表示,根據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開的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如果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的申請獲得批準并成功發(fā)行,則本次發(fā)行日前滾存的可供股東分配的未分配利潤由發(fā)行前后的新老股東共享。
主營業(yè)務毛利率呈下降趨勢
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yè)務毛利率呈下降趨勢,各業(yè)務板塊毛利率總體穩(wěn)定,有小幅波動。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中智股份主營業(yè)務毛利率分別為13.55%、13.47%、12.79%、12.03%。
報告期內,公司人才派遣業(yè)務毛利率分別為71.05%、69.05%、69.89%和70.57%;公司人事管理業(yè)務毛利率分別為71.44%、71.11%、71.88%和69.98%;公司薪酬財稅業(yè)務毛利率分別為56.89%、58.67%、58.43%和58.16%;公司健康福利業(yè)務毛利率分別為47.76%、38.97%、26.25%和23.70%;公司業(yè)務外包服務毛利率分別為1.90%、2.55%、2.24%和2.14%;公司招聘及靈活用工業(yè)務毛利率分別為10.01%、12.84%、12.50%和11.15%;公司管理咨詢業(yè)務毛利率分別為27.14%、37.29%、44.91%和47.79%。
報告期內,公司業(yè)務外包服務收入規(guī)模分別為799,358.44萬元、802,705.59萬元、1,061,738.04萬元及585,051.51萬元,其占主營業(yè)務收入比例分別為53.34%、53.24%、68.32%及67.55%。業(yè)務外包服務為公司收入占比最高的業(yè)務板塊,報告期內收入占比均在50%以上。
藍鯨財經:中智集團持股超9成,4家機構突擊入股
據藍鯨財經報道,2020年12月,中智集團將全部人力資源服務業(yè)務注入中智股份,完成人力資源服務業(yè)務的內部整合。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中智集團直接持有公司120000萬股股份,占公司本次發(fā)行前總股本的90.93%,為公司的控股股東。
未來上市后,中智集團所持股份的比例超過百分之五十,依其持股比例所享有的表決權可以對股東大會的決議以及公司的重大決策和經營管理產生重大影響,為發(fā)行人的實際控制人。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2021年12月22日,雙百壹號、交銀君泓、中信證券投資、中信出版(CS)等4家公司通過增資的方式入股中智股份,增資后它們分別持有中智股份4.55%、2.26%、1.4%、0.86%的股份,合計投資金額為10.03億元。
雙百壹號、中信出版、中信證券投資承諾:如本公司/企業(yè)屬于發(fā)行人提交申請前12個月內新增股東的,自2021年12月22日起36個月內,本公司/企業(yè)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業(yè)持有的發(fā)行人股份(包括由該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紅股、資本公積轉增等),也不由發(fā)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
中國網財經:曾因社保、稅務等問題被行政處罰
據中國網財經報道,據招股書,中智股份作為主營人事管理、薪酬財稅等業(yè)務的專業(yè)公司,其子公司亦曾因相關問題被行政處罰。
具體而言,2021年12月28日,中智股份子公司中智深圳曾因虛構勞動關系為7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辦理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參保手續(xù)被深圳市人社局罰款 4.2萬元。
2019年9月18日,中智股份子公司中智浙江曾被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罰款約4.01萬元,主要原因為其2016年12月在主營業(yè)務成本列支“下城黨員學習項目”費用3萬元,未取得合法憑據,未作納稅調整,且2018年在主營業(yè)務成本列支“下城黨員教育項目”費用約49.06萬元,實際發(fā)生20萬元,未作納稅調整,違法事實合計應補稅款約8.01萬元。
(責任編輯:關婧)